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由于我国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使得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纳税负担也越重。在每一级的边缘地带,收入可能只相差一元,但是所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负担就会相差很大。不过,通过采取一定的合法的手段进行筹划,可以避免此类不公平的发生。2011 年 9 月 1 日后新的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征收表: 具体方法有很多,主要有: (1 )均衡收入法 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假如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就越高,从而纳税人收入的平均税率和实际有效税率都可能提高。所以,在纳税人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个纳税期内的收入应尽量均衡,不能大起大落,以避免增加纳税人的纳税负担。 例如:某公司职员每月工资1500元,该公司取平时发放工资,年终根据业绩实行嘉奖的薪酬管理办法。假设该职工年终当年(12 月份)取得奖金 6000 元,则该职工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500+6000)- 2000]×20%- 375=725 元。 筹划分析:如果该公司将年终奖按每月 500 元随工资一起发放,该职工每月的工资为 2000 元,则全年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2) 利用职工福利筹划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在各档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减少自己收入的方式使得自己使用较低的税率,同时计税的基数也变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可以和单位达成协议,改变自己的工资薪金的支付方法,即由单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如企业提供住所,这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此外企业可以提供假期旅游津贴,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提供免费午餐等等,以抵减自己的工资薪金收入。 例如:某公司财务经理朱先生,2011年月工资为 10000 元,应工作需要,须租住一套住房,每月需要支付房租 2000 元。假如朱先生自己付房租,每月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3500)×20%-375]=925。 筹划分析:如果公司为朱先生免费提供住房,将每月工资降为 8000 元,那么此时朱先生每月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000-3500)×20%-375]=525。即经过纳税筹划可以节税 400 元(925-525) 。 对于纳税人来说,这只是改变了自己收入的形式,自己能够享受到的收入的效用并没有减少,同时由于这种以福利抵减收入的方式相应地减少了其承担的纳税负担。这样一来,纳税人就能享受到比原来更多的收入的效用。 (3) 利用费用扣除标准差异 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为 2000 元,劳务所得单次收入超过 4000 元为 20%的费用扣除。在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而在有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合并就会节约纳税,因而对其进行纳税筹划就具有一定的可能性。 例如:李先生 2011 年 12 月从 A 公司取得工资、薪金 1000 元,由于单位工资太低,李先生同月在 B 公司找了一份兼职,取得收入 5000 元。如果李先生与 B 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该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从 A 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用纳税。从 B 公司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5000×(1-20%)×20%=800(元),则二月份王先生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800 元; 筹划分析:如果李先生与 B 公司存在固定的雇佣关系,则两项收入应合并按工资、 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1000- 3500)×15%-125=250(元)。显然,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工资、薪金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是明智的,因此,李先生应该在与 B 公司签订固定的雇佣合同,将此项收入由 B 公司以工资薪金的方式支付给李先生。 (4) 利用公积金优惠政策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1997〕 144 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单位可充分利用上述政策,利用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为职工建立一种长期储备。 例如:王先生是一家公司的中层经理,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养老保险及公积金后为 1 万元,每月要缴纳(10000-3500)×20%-375=925元的个人所得税。这对王先生来说,是每月一笔固定且不小的 “损失”。而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补充公积金额度最多可交至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的 30%。 筹划分析:如果王先生通过单位,按缴存基数 1 万元交纳补充公积金 3000 元,则王先生每月交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0-3000-3500)×20%-375=325 元,节省了 600 元。该部分资金不但避开了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了无利息税的存款利息。 (5) 利用纳税优惠政策 2005 年 1 月 26 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部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59 号),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作出了新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在计征时,应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并据以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按这种方法计算年终奖个人税后所得额可以降低税率,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例如:刘某月工资收入 5000 元(包括各类津贴和月奖金),年终单位发给其年终奖金 2000 元,同时发放 3000 元绩效奖金。此处可以做一下比较。 筹划分析:A.若 2000 元为年终奖, 3000 元为绩效奖 12 月工资薪金所得应 纳所得税为(5000+3000-3500)×15%-125=550(元);年终奖 2000/12=166元,适用 5%税率,年终奖应纳税 =2000×5%=10012 月应纳税额=550+100=650(元)B.若将年终奖与绩效奖统一按年终奖发放,则 12 月应纳税为(5000-3500)×10%- 25+5000×5%=375 (元)。这样,通过筹划后共少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275 元。 3.2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1)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在以上项目的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已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月的收入总额在 4000 元一下的,可以扣除 800 元的费用,超过 4000 元的,可以按照收入总额的 20%扣除费用。扣除费用后的金额为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的应纳税所得在 20000 元一下的部分、20000~50000 元的部分、以及超过 50000 元的部分,分别按照 20%、30%和4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一下措施进行纳税筹划。 (2) 尽量将劳务报酬分次计算 这样做对纳税人的好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次数越多,纳税人可以减除费用的次数就越多;二是将一次的所得分散成多次,可以降低每次的收入额,防止适用较高的税率。 例如:张某为某企业职工,业余自学通过考试获得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某会计师事务所商定每年年终到该事务所兼职三个月 (由于会计业务的特殊性,到年底会计业务特别多,平时则很少)。年底三个月每月可能会支付 30000 元劳务报酬。如果张某和该事务所按实际情况签约,则张某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月应纳税额=30000×(1-20%)×30%-3500=3700(元) 总共应纳税额=5200×3=11100(元) ; 筹划分析:如果张某和该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年终的劳务费在以后的一年中分月支付,具体形式不限,则每月大约支付 7500 元。则: 月应纳税额=7500×(1-20%)×20%=1200(元)总共应纳税额=1200×12=14400(元)则经过筹划,张某可以少缴税款 1200 元。 (3)将不同劳务报酬项目分别计算 在计算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时,28 个项目是分别计算的。纳税人如果同时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例如大学英语老师张某利用业余时间为他人提供劳务并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11 年 11 月,张老师参加了一个国际学术会议的同声翻译工作,取得 5000 元的收入,应外还应邀为另一家高校作大学英语六级串讲,收入 2000 元。如果张老师不了解税法中的有关规定,将以上两项收入合并计算纳税,那么其纳税负担为: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1-20%)=56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600×20%=1120(元); 筹划分析:如果张老师将以上两项分别计算,那么其纳税负担为: 翻译劳务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讲学劳务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40(元)张老师 2006 年 11 月总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1040 元。经过筹划,找老师可以少缴 80 元。 3.3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筹划可以利用纳税上的优惠进行筹划,将个人的存款以教育基金或者其他免税基金的形式存入金融机构,以减轻自己的纳税负担,并且能够很好的安排子女的教育和家庭的生活费用。财产租赁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纳税筹划与稿酬相似,也是利用了每次收入不足 4000 元,可以抵扣 800 元费用的筹划思路,这种筹划方式比抵扣 20%的标准要节税许多。财产转让所得应充分利用免税项目,比如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纳税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于偶然所得的纳税筹划,因为税率是一定的,所以可以利用捐赠扣除一部分金额,减少纳税基数,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税对我们生活的影响会越来越大,其地位也必将越来越重要。在进行纳税筹划时,每个纳税人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预期应纳税所得,这是基本的前提。在此基础上通过纳税筹划保障纳税人利益最大化,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完善和普及,具有显著的实践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