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金融租赁公司走出困境是需要长期摸索的一个过程,还必须要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本文中对于金融租赁公司面临的困境所提出的问题是从两个角度归纳总结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于监管标准的不统一是从政府角度出发的;而融资渠道的狭窄和社会征信体系的不健全是从企业自身角度出发的,由此可见这项巨大的工程只有通过政府与租赁企业自身的配合才能完成,使金融租赁公司真正的发展壮大,市场经济才能长期稳定发展。 (一) 健全法律法规 法律是界定和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最完备的机制,通过完善中国租赁行业的法律制度,能够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从而保障整个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具体而言,中国租赁法律的建立完善,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明确出租人行使取回权的法律规定。由于没有就出租人取回权的行使进行法律约定,导致了租赁期结束后,租赁资产处置问题突显,双方的权益都难以得到完全保障。因此,用法律来规范出租人行使取回权,能够避免事后风险的暴露。其二,建立租赁资产产权登记制度。通过建立租赁资产产权登记制度,用法律的手段来界定租赁资产的产权归属,能够有效保证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并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此外,租赁法律体系并非孤立的,它要与物权法、担保法、银行法、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等一系列经济法相协调。 (二) 统一监管的标准 健全中国租赁行业运行监管体系,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明确银监会作为中国金融租赁机构的监管主体,并逐步将商务部所管辖的其他类租赁公司也纳入到银监会的监管范围内。这一监管主体的划定,是基于租赁机构的属性、租赁行业发展环境以及行业发展趋势而定的。当然,由于两类租赁公司无论是在性质上,还是业务上,或者规模上,都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在具体监管时应有所区别。二是实行多手段监管并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包括监管主体对租赁机构的监管、社会公众对租赁机构的监督与评价以及租赁行业和租赁机构的自律监管。三是在租赁市场准入标准、特定业务管理、风险管控、内控制度建设以及市场退出标准实现统一。应当指出的是,需要将其纳入到法律框架中,借助法律的强制性和威慑力,保证行业监管落实到实处并充分发挥其监督约束作用。 (三) 拓展融资渠道 1、降低信贷门槛并给予适当利率优惠以缓解租赁机构的资金压力 在信贷政策上给予租赁机构一定的倾斜,一是要降低信贷融资门槛,二是要在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就前者而言,银行不仅仅是要放宽对租赁机构的信贷约束,更重要的是应加强对承租人的信贷支持,从而引导并鼓励租赁融资,进而向租赁机构输送一部分客户资源,以帮助租赁机构扩大经营业务范围和创造利润。就后者而言,由于中国租赁机构对外部资金依赖度比较大盈利能力普遍不够强,所以过高的利率必然会增加租赁机构的资金成本,从而进一步压缩本来就很小的盈利空间。因此,银行给予租赁机构适当的利率优惠,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缓解其资金压力。 2、允许并尝试商业银行发行银行与租赁相连接的人民币理财产品 在当前通胀高企、银根紧缩的背景下,为确保租赁机构资金充沛,可允许部分商业银行与租赁机构尝试银租连接的理财产品,以打破租赁资金供给不足的僵局并为商业银行创造新的收入来源。由于租赁交易特别是融资租赁具有投资属性与融资属性,所以商业银行以租赁融资交易为基础而发行理财产品具有可行性。当然,商业银行发行银租理财产品将面临巨大的风险,但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允许并尝试商业银行发行银行与租赁相连接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业务,也能够为租赁公司解决资金困局。 (四) 健全社会征信体系 (1)完善全社会信用体系 国务院颁布了相关的奖励、惩罚制度,并设定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的措施,其实最本质的想法是为了建立科学方便的信用机系,为金融租赁业以后的健康平稳发展贡献了伟大的力量。建立完善信息安全体制、信用服务市场等机制,有利于保障系统实现协调稳定的运行,奖励惩罚制度的完善健全,是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价值组成部分。 (2)完善资信评级体系 资信评级体系有利于租赁企业了解各企业的信用状况,国家应该不遗余力的完善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和信用档案制度,让租赁公司随时随的地了解租赁企业目前的发展状况,从中可以有效的规避租赁公司即将有可能面临的风险,减少整个过程中需要支付的租赁成本,来减少信用欺诈的骗局。如同美国的金融机构评级制度,它于实践运用中受到全球的一致好评,被中国人民银行引入到我国市场中来,用来评判国内银行的运营情况,作为金融机构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模仿美国的评判和分析的方法,来丰富经营风险评估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