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制度探析.doc

资料分类:法律论文 上传会员:胡胡杨 更新时间:202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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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预告登记是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中一项重要的制度,从根本上来说是一项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保全措施。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预告登记制度始于德国中世纪民法,后为德国、瑞士、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所采纳。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在第二十条对预告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发生条件、效力的产生和消灭作出了较为完整的规定。本文将对预告登记制度的各方面进行一个概括性的阐述,从其最简单的原理到历史产生,着重讨论我国该项制度上存在的不足之处,与德日法进行分析比较后,提出中国在这项制度上应该如何完善。

关键字:法系比较;法律意义;概念性质;制度完善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1

二、预告登记制度的不足之处-1

(一)预告登记狭窄的适用范围-2

(二)预告登记制度效力上的不足-3

三、德日法上的预告登记制度-5

(一)德日法上预告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5

(二)德日法上预告登记的效力-5

四、完善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方法-7

(一)适用范围的适当扩大-7

(二)产生条件的合理化-8

(三)赋予预告登记义务人之抗辩权-8

五、结论-8

参考文献-10

致 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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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胡胡杨 对本文的描述:预告登记的功能体现于三方面,既然预告登记所作用的对象是债权请求权,那么其功能理所应当就是保全以不动产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为债权转变为物权这一过程提供保障。这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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