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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隐私权作为自然人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关涉人之尊严的保障与人格自由发展的形成,因此深受各国法律的特别保护。 但在法律政策上对每个自然人的隐私权保护程度或者范围并不一样,其原因在于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公众人士的隐私权的保护限度通常要低于普通自然人的隐私权。对名人隐私权保护进行限制的主要原因在于公众的知情利益同样应受法律保障。毕竟名人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力能够引领公众文化的形成和变迁,更重要者在于名人的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能够引起民众的论辩,由此促进民主社会言论自由的形成。据此,如何在名人隐私权保护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保护之间达成利益平衡,也即如何划定名人隐私权的保护边界是各国法律实践的中心任务。 关键词:名人;隐私权;公众知情权;隐私权的边界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言-1 2名人的隐私权及其易受侵害的成因-1 2.1名人隐私权易受侵害的现状-1 2.1.1-隐私权的概念.1 2.1.2名人隐私权的侵害现状.1 2.2名人隐私权易受侵害的成因-2 2.2.1公众知情权与名人隐私权的冲突.2 2.2.2尚未完善的法律保护制度.2 3名人隐私权的保护必要性及其不足之处-2 3.1名人隐私权的保护必要性2 3.2名人隐私权保护存在的不足之处3 3.2.1立法上的不完善.3 3.2.2针对互联网和新媒体的监管缺失.3 3.3名人隐私权的保护措施4 4名人隐私权的保护边界-4 4.1确定名人隐私权保护边界的意义-5 4.2名人隐私权保护边界的探讨-5 4.2.1名人与普通公众的主体界定-5 4.2.2公共知情权的界定6 4.2.3隐私权合法内容的界定-6 4.2.4应予排除的违法和违背道德行为的隐私内容-7 4.2.5不法获取或传播隐私的处罚措施-7 5总结-8 参考文献-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