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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共享单车是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对其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共享单车既满足了市民出行的便利性,又存在严重的违规停车、人为破坏和占有、欺诈风险和押金风险等问题。除了企业自身的规范外,政府在共享单车的开发中还起着引导、监管和协调的作用。现有的文献关于共享单车供给中政府所应承担的责任缺乏统一的认知,并缺乏针对性理论支撑和详实的数据分析。扬州市在发展共享单车的过程中,政府存在保障制度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服务意识落后、宣传不到位等问题。应该通过健全政策法规、规范监管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协调服务等方式进行改善,方能促进扬州市共享单车的良好发展。
关键词:公共产品;企业供给;政府责任;共享单车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言-1 2. 扬州市共享单车发展现状-1 2.1 扬州共享单车发展进程-2 2.2扬州共享单车管理状况-3 3.扬州市共享单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3 3.1保障制度不健全-3 3.2配套政策未到位-4 3.3监管责任未落实-5 3.4协调服务意识滞后-6 3.5宣传引导不到位-7 4.政府履行企业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责任的对策-7 4.1健全政策法规,为共享单车发展提供保障-8 4.2完善政策配套措施,规范单车发展-9 4.3规范监管行为,强化政府责任落实-9 4.4优化协调服务,支持共享单车发展-10 4.5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骑行素质-10 结语-11 致谢-12 参考文献-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