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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医生能够更广泛、更深入地探索人类生命健康领域。各种新型医疗技术能够不断地被应用于临床当中,医疗水平的进步使病患的疾病治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对于手术签字制度的法律依据我国主要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之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主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对于手术签字制度的目的、性质、法律后果以及实践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当进行探讨,并相应的进行法律思考,以求明确手术签字制度对医患双方权利义务的影响,来更好地为实践服务。
关键词:手术签字;权利义务;法律思考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手术签字制度概述-1 二、手术签字的性质辨析-2 (一)合同说-2 (二)授权说-3 (三)支配说-3 (四)本文观点-3 三、手术签字主体-4 (一)患者本人-4 (二)委托代理人-6 四、手术签字的例外-8 (一)紧急救治-8 (二)强制医疗-10 (三)患者放弃签字-11 (四)保护性医疗-12 五、手术签字制度完善的思考-13 (一)明确手术签字主体顺位-13 (二)完善医学伦理委员会-14 (三)设立患者预委托权-15 参考文献-18 阅读资料-19 谢辞-20 附件:阑尾手术知情同意书-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