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doc

资料分类:经济学院 上传会员:颖老师 更新时间:202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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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修改,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制度、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取消验资程序等。本次资本制度改革,放开了公司设立的条件,从而降低了公司的准入标准。为此许多学者开始质疑此次改革,认为降低公司设立的标准会有损债权人的利益;但又有许多学者认为此次改革具有其恰当性,适应我国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文从研究我国资本制度改革的历程和原因入手,探讨债权人利益存在的风险,并据此从事前规制和事后规制两个层面提出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 资本制度;债权人利益;注册资本;实缴制;认缴制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03

二、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历程03

三、本次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的原因分析04

(一)资本制度的硬性要求阻碍投资者创办公司的热情04

(二)公司资本并不能代表公司的资产和运营、偿债能力05

(三)公司资本制度的功能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债权人05

(四)实缴制无法有效实现06

四、改革后债权人利益存在的风险06

(一)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造成的风险06

(二)将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造成的风险06

(三)公司法制度本身存在的风险06

五、改革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对策07

(一)事前规制减少债权人利益受侵害的可能性08

(二)事后规制来补救债权人利益09

六、结语10

参考文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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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颖老师 对本文的描述:上文提到公司资本是公司设立时的资产数量,其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公司资本是公司成立之初就有的原始财产,等到公司投入运营后,财产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只有在公司成立之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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