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三亿论文网 > 免费资料 > 开题报告 > > | 实习报告 | 开题报告 | 写作技巧 | 任务书 | 谢词致谢 | 答辩资料 | 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免费论文

网络直播产业链分析

更新时间:2020-01-13来源:www.eeelw.com 责任编辑:佚名

 研究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部智能手机加一个注册账号人人直播不是梦想”,互联网的技术赋权降低了信息传播的门槛,从年初两会、里约奥运、神州十一号的发射等现象级媒体传播,到动漫、电竞等小众传播,各类直播形态“百花齐放”,我们进入了“无直播不传播”的时代,也因此,2016年被誉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中金在线的研究报告认为,2020年网络直播将撬动千亿规模资金;网络直播产业已然成为“一夜暴富”的新商机。但是,直播平台乱象、用户消费低俗化等问题突出,我国网络直播产业仍处于萌芽期,要辩证把握。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形式,目前尚无官方的定义。本课题仅从两方面对其初步解释。一方面,与传统的电视直播相比,其是互联网时代的新产物具有新特征,在为用户提供服务上有明显优势;具体表现在:首先就其本身而言,互联网的时效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内容海量性、交互性强、突破地域限制、适应受众分化等多方面。其次,网络直播延长的用户服务链,通常现场直播完成后,还提供重播、点播功能,将需求曲线的“长尾”叠加实现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就网络直播平台本身来看,赵梦媛在《网络直播在我国的传播现状及其特征分析》中有提到网络直播的狭定义,“网络直播是新兴的高互动性视频娱乐方式,这种直播通常是主播通过视频录制工具,在互联网直播平台上,直播自己唱歌、玩游戏等活动,而受众可以通过弹幕与主播互动,也可以通过虚拟道具进行打赏” [1]。 

关于国内网络直播产业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网络图文直播、网络视频直播、移动视频直播三个阶段。郑婷在《网络图文直播的特征及其发展趋势》中对作出定义网络图文直播“就是用文字和图片来叙述现场的直播内容,它是依托于网络而产生的一种直播形式,即在缺少视频的情况下,以精准客观的文字和采集于现场的图片来进行直播报道的一种形式” [2],并探讨了其产生、应用及发展前景。在网络视频直播方面,胡兴军在《透视网络视频直播》中就其竞争格局、电台优势及发展障碍进行分析,并指出可以通过“远程教育、电视购物、观看角度切换、观看权限设定赋予IPTV新的生命力” [3]。而本课题主要就目前移动视频直播的现状、问题及发展前景进行具体展开论述。 

我国网络直播形态“百花齐放”。在直播内容类型方面,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在各类网络直播使用率中体育直播与真人秀聊天所占比重最大,分别为20.1%和19.2%;游戏直播发展比较迅速,占比16.5%;二演唱会直播所占比重最小,仅为13.3%”[4];在直播平台方面,陈洁在《网络直播平台:内容与资本的较量》中指出“根据网络直播平台类型的不同,网络直播可划分为:专门式网络直播平台、捆绑式网络直播平台和附属式网络直播三类” [5]。刘旷更是指出“目前移动直播正形成YY 映客陌陌KK斗鱼五大阵营”[6]。 

目前国内网络直播产业的研究趋势,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售卖“直播内容”以获得经济回报,继续开发其商业价值;另一方面是,基于现状问题,总结经验,以在开放商业价值的同时及时纠错。第一个方面,要具体结合国内网络直播产业的政策、经济、科技发展环境和用户需求现状;第二个方面,主要是归类重大近期突出问题,从而对症下药,及时纠正。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网络直播服务10在 2016 年上半年逐渐受到社会重视,并在资本力量的推动下实现了快速发展。截至 2016 年 6 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 3.25 亿,占网民总体的 45.8%” [7]不难看出,在巨大的利润推动下,网络直播产业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形态,已成为互联网企业创业投资的风口。这对激活我国市场经济活力有一定作用,但由于平台建设、平台经营、运营模式皆处于初级阶段,是我国网络直播产业呈现双刃剑的性质。 

我国网络直播产业所面对的困境主要可以从四方面入手。首先是,直播内容的乱象;从“媒体直播菲律宾人质”事件,到近期“快手红人杰哥假公益”,这种乱象主要体现在直播内容方面:第一直播内容的煽色腥、第二直播内容的侵权现象、第三直播内容的同质化。其次是,网络暴力;这主要是由于媒介生态环境与用户媒介素养内外机制作用下产生的,如李君贤在《网络直播中弹幕语言暴力机制的形成与消解》中指出“弹幕语言暴力”[8]就是典型。再者是,监管缺失。诚然,我国互联网直播产业是一种新的媒介形态,问题的暴露是一个逐渐的过程,相关法律政策的更新进步难免缺失。这就要求,一是完善网络直播产业内部的相关条例法案,二是加强国家政府的外部的政策规范,已达到双管齐下的目标。最后是,行业亏损问题。从总体产业规模来看,我国大小类直播平台层出不穷,难以形成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不同于海外网络直播产业的群雄割据、巨头领先的态势。我国网络直播产业更呈现一种遍地开花态势,尚无形成行业垄断的规模;从个体经营模式来看,不同形态的直播平台亏损原因各不相同。例如,游戏直播平台热度最高,但有技术短板、同质化缺陷,流量变现并不可观;秀场直播平台依秀色直播的的经营模式,难以形成多元化的创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