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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水浒传》和《罪与罚》的不同“杀人心态”可以看出,古代中国与俄国社会对于道德底线的认定标准是有所差异的。在《罪与罚》中,无论是谁,都不能代替上帝去行使审判罪恶的权利,任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不道德的。因而杀人者在杀人之后会有忏悔与自赎。而在《水浒传》中,道德层面所谓的“替天行道”掩盖了以杀人为代表的诸多罪恶,而杀人者也因此找到自身行为的心理支撑,杀人者无意忏悔,更没有自赎。
[关键词] 杀人心态;《水浒传》、《罪与罚》;价值取向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 引言-1 二、 杀人的心理基础-1 (一)《水浒传》中的替天行道-1 1.“天”与“道”的含义-1 2.梁山好汉心目中的“替天行道”-2 3.以“替天行道”为借口的杀人实质-3 (二)《罪与罚》的“不平凡人”-3 1.平凡人的“不平凡的理论”-3 2.反抗与屈从的矛盾体现-4 3.“不平凡人”理论下的杀人实质-6 三、杀人之后-6 (一)梁山群豪基于利己的自我排遣-6 1.杀人前后的心理变化-6 2.逃避与自首的选择-7 (二)尼科夫基于忏悔的自我救赎-8 1.杀人后的自我反省-8 2.索尼娅的救赎与感召-8 四、两种不同杀人心态的形成原因-9 (一)宗教思想与传统文化的差异-9 (二)人物的经历与认知差异-10 结语-11 参考文献-12 文献综述-14 致谢-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