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课程论文 政府行动之促进失地农民社会心理适应 从失地农民个体来看,失地农民要融入城市生活,必须实现失地农民在经济、文化和心理三个层面的适应过程。 (一)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与保障 无法在城市中顺利实现就业以及无法获得未来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是导致失地农民出现心理不适问题的根本原因。农民没有了土地,不仅失去了基本的就业岗位,也失去了来自土地的那份稳定的保障,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和就业压力。因此,就业问题是失地农民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问题。消除失地农民对未来工作和生活的担忧,需要政府从制度层面来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失地农民普遍知识文化水平较低,所以政府首要的应当是制定妥善的就业前培训制度。一方面,可以大力发展当地社区服务业,对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的失地农民进行社区服务技能培训,使之培训之后能够在社区从事保洁、绿化、保安、修理等服务性工作;另一方面,对于年纪较轻又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失地农民,政府可以跟当地企业联系,以企业为培训基地,把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失地农民安置到企业就业。职业培训要具有针对性,使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的失地农民获得与自身条件相适应的非农职业。与此同时,政府要按照城市居民的标准构建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基金可以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出资,在调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所需要的资金应该由谁来出时,有89%的失地农民赞同由三者共同出资,其中政府占有最大出资比例。重点为失地农民办好失业、医疗、养老等诸多保险,同时还应该增加失地农民未成年子女教育,自我培训等保障内容,这是根据失地农民的特殊情况决定的。通过这种整体上的协调,同时适度向失地农民倾斜的社会保障制度来确保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为他们的未来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总而言之,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创造出一切有利于失地农民就业的机制与环境,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与保障工作。 (二)通过文化建设扭转失地农民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 拆迁安置的社区,已然不是农村社区。但它不同于老的城市社区,也区别于新的商品住宅小区。失地农民从农村进入城市,从农村生活变为城市生活,从农村文化环境转变为城市生活环境,其原有的交往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都会与城市不一致,失地农民将会面临巨大的冲击,因此实现其心理适应是个很关键的过程。通过文化建设,有助于扭转失地农民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首先,加强所在街道或乡镇与失地农民居住社区之间的联系,街道或乡镇干部要经常到失地农民居住社区去走访,关心询问失地农民的就业与生活情况,及时回应失地农民的各种利益诉求;其次,促进文化下基层,让城市优秀的文化剧目到失地农民居住社区去巡演,让失地农民充分感受到城市文化的氛围,并受到精神上的陶冶。让失地农民把生活的散漫性和无序性转变为有节奏性和条理性,把生产的季节性观念转变为有规律的工作时间观念,逐渐改变原有农村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从而达到乡土文化与城市文明的不断整合;再次,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对失地农民以城市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城市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要增强失地农民环境卫生保护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最后,政府要引导失地农民和城市居民改变原有的同质性社会交往,打破同质性交际圈,拓宽人际交往群,鼓励失地农民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主动去认识新邻居、新朋友。总之,通过文化层面的引领,从而转变失地农民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推进失地农民市民化进程。 (三)构建一套满足失地农民需要的心理调适机制 为了使失地农民的心理得到合理与有效的调适,在政府大力提倡下成立失地农民心理疏导小组是一项非常好的可行措施。小组成员由国家政策宣传员与心理咨询师组成,向失地农民积极宣传国家的征地政策、法规以及心理学知识,可以有效预防并疏导其心理冲突。小组的具体工作如下:第一,让失地农民了解城镇化是推动我国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还将长期坚持进行下去。引导失地农民首先从心理上接受城镇化,减轻失地农民对征地的抵触情绪。第二,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树立法制观念,培养其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和行为,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第三,向失地农民传播心理学知识,提高失地农民的心理调适能力,减少其因征地产生的心理不适与心理冲突。通过访谈、问卷等形式调查失地农民的心理状况,对有心理问题的农民进行针对性的心理沟通与疏导,引导他们通过学习、沟通、娱乐等方式排解不良情绪,消除心理冲突,实现情绪稳定。最后,纠正失地农民的认知偏差,引导正确他们认识价值期待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进而调整预期目标,减缓心理落差,为心理冲突的有效化解提供正确的认知基础。在对现实有了更加清楚地了解之后,失地农民就会减少出现焦虑不安、进退两难的负面心理,主动采取行动去适应城市化进程。
结语 总的来说,城市化的本质是人的城市化,而提高城市化水平的关键在于促进失地农民的市民化。政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全新理念来倡导城市社会来认识和对待为城市经济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失地农民,接纳他们、尊重他们、帮助他们,消除失地农民与城市市民之间由于长期城乡差异而造成的隔阂,推进两者之间的社会互动关系良性发展,使失地农民从物质生活到观念文化,再到心理状态等层面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失地农民只有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城市化,促进城市化的深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