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攻击性行为是儿童常见的问题行为之一,在教学实践与家庭生活中屡见不鲜。由于攻击性行为的特殊性,其成因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函数。本文从攻击性行为的界定、人类历史与攻击性行为的关系、普通心理学下的攻击性行为作为开端,在读者充分理解攻击性行为的基础上分析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成因、以及对干预矫正提出有效策略。 关键词:攻击性行为;攻击性行为历史;攻击性行为界定;学前儿童攻击性成因;攻击性行为矫正; 一、人类的攻击性行为 (一)攻击性行为的界定 想要研究学前儿童攻击性行为,我们首先要对攻击性行为有着足够的了解。攻击性行为虽然在人们的生活中很常见,但是对于什么是攻击性行为人们却有着不同的观点。多拉徳(T.Dollard)、西尔斯(R.R.Sears)等人认为攻击行为时“以伤害另一生命机体为目的的一种反应”①阿伦森(E.Aronson)将攻击行为界定为:“一种目的在于引起伤害和痛楚的行为”②希尔加徳(E.R.Hilgard)则认为:“攻击行为是蓄意损害别人或者破坏财产的行为。”③心理学家巴斯在《侵犯与越轨的控制》一文中以纯粹的行为主义说:“侵犯是向另一有机体释放有害刺激的一种反应”④当我们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是攻击性行为时,不应当只看这个行为所造成的结果,而应该去行为背后的动机。假如两种一样都会导致对方受到损害的行为,一个是有意而为之,一个是无意而为之,那么显然后者并不属于攻击性行为。例如,一个三岁的小男孩儿在游乐园里玩,想吃糖葫芦,于是问父母要。而父母不肯给,于是男孩儿就打了爸爸一巴掌。虽然这一掌来自于一个三岁幼儿,或许并为造成疼痛的感觉,甚至成人会被孩子滑稽的样子逗的哈哈大笑,但是这一行为背后的动机却是因为欲望无法得到满足而去打爸爸,具有损害他人的动机,因此这种行为我们也应当将其定位于攻击行为。而在幼儿园中小明和小红一起玩垒积木的游戏,小明不小心将积木弄倒,砸到了小红,这属于无意为之,并不属于攻击性行为,而小明若是为了达到伤害小红的目的而去推倒积木,这便是有意而为之,属于攻击性行为。值得一提的是,语言暴力同样也属于攻击性行为。但是同样我们需要指出的是,攻击性行为是指外部可观察到的显性行为与语言,在心中咒骂诅咒侮辱某个人仅仅具有伤害他人的动机,而并为做出实质性的伤害行为,因此这种情况并不能构成攻击性行为。 (二)攻击性行为与人类的历史关系 1991年的一个冬天,一对来自于德国的夫妇在阿尔卑斯山内登山探险,在一个山谷里发现了一局尸体,这具尸体扭曲、赤裸的躺在冰天雪地里。这对夫妇立刻报警,起初警方只是认为是一起登山的意外,然而送与法医检测时,却有了个惊人的发现,这或许会是一个经历了千年的无价之宝,人们将这个木乃伊命名为奥兹。 在对奥兹进行x光检测时,人们惊讶的发现他的身体里有一只箭头,正是这只箭头从奥兹的后背射入,将他的大动脉撕开了一个口子,进而引发心脏病与失血过多而死亡。而通过同位素检测发现,冰人奥兹已经距今5300年历史了,他或许是人类有记载以来第一位死于谋杀案的人。 这给我们对于人类攻击性行为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案例,在5300年之前的人类,就已经学习了用计谋去攻击同类,尽管出于什么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事实上我们去观察自然界的其他生物我们会发现,攻击性行为几乎是存在于任何一个生物的种群中的,例如狮子的种群中,狮王为了自己的地位会去杀死新生的小狮子,海鸥为了争夺领地而与同伴争斗,在动物界中,同种动物之间常常由于争夺食物,配偶,领地而发生相互攻击性的行为。正如第一节中的本能论所言,我们的祖先从草原的猿猴进化成为现代人的过程中,攻击性行为实际上是蕴含在我们的本能中,而相比较动物的攻击性行为,人类的攻击性行为的原因则更为复杂,不过笔者认为,对比动物的同类之间攻击性行为原因我们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虽然我们不会为了食物去争抢,为了争夺领地而打斗, 但我们的攻击性行为追究到最根本的原因,事实上与动物的同类攻击行为是一致的,那就是“将处境转化为对自己有利“。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攻击性行为是存在于我们的本能中。在幼儿阶段,由于社会化程度较浅,个体的很多需求,思维与行为还来自于本能阶段,因此出现攻击性行为在所难免。那么教师与家长遇到儿童攻击性行为时,应当首先将其看作是一种正常现象,不必惊慌,不必愤怒,更不可打骂。要做的是对儿童进行正确的引导与指引,将攻击性行为逐渐淡化。 (三)普通心理学下攻击行为形成的原因 目前心理学界对于攻击行为的成因解释有很多种,而笔者进行归纳后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本能论,二是后天习得论。现分述如下:
1.本能论 (1)宣泄论 宣泄论是由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提出。对于人类的攻击性行为他提出侵犯行为本能论。侵犯行为本能论认为侵犯行为是出自于人的本能,侵犯行为通过遗传而非学习得来。弗洛伊德在1923年出版了一本名为《自我与本能》的书,书中提出人的本能分为两种,一种是生本能,一种是死本能。书中指出“对于死亡的本能,人们的处理会有两种途径:1、无休止的自我折磨 2、以攻击的形式宣泄给外部世界。”弗洛伊德在1930年他的另一本书《文明及其不满》⑤中关于侵犯行为又一次提出“侵犯的倾向是人的天生的,独立的,本能的倾向。”总结来说,弗洛伊德认为侵犯行为就像人拥有性本能,饮食本能以及防御本能一样,人类一样拥有侵犯本能。甚至弗洛伊德推测人身上有一种容纳通过遗传获得的侵犯能量的储存器,储存器里储存的侵犯行为能力迟早都要释放出来,关于这种现象他称之为“宣泄”(catharsis),若无法得到宣泄那么人就会产生压力,进而导致疾病。假如能量宣泄是指向人自身内部,那么人们会因此折磨自己,摧残自己,甚至极端的会自杀。若宣泄能量指向外部那么则就会表现出例如故意去伤害别人等攻击性行为。弗洛伊德指出,在婴幼儿期即可观察到侵犯能量的表现,例如儿童互相之间会有打架,咬人等攻击性行为。他认为通过改变外部环境来消除攻击性行为就好比通过改变孕妇衣服尺寸来达到堕胎的目的。无论外部的任何环境与条件的改变对于这种积存于人体中原始能量的释放都是无法阻挡的,迟早有一天还是会释放出来。 弗洛伊德的理论将人类的侵犯行为归咎于天生的、内部的能量宣泄的观点并未获得事实材料的证明,也无法通过科学的手段去证明,这是一种主观臆断,并为得到心理学界的认可。 (2)本能观 本能观由奥地利著名心理学家康罗.劳伦兹提出,劳伦兹在他的诺贝尔获奖作品《论侵犯》一书中提出了他对于动物之间攻击性行为的研究。在《论侵犯》中,他与弗洛伊德提出了类似假设,他认为个体对于侵犯行为的动力来自于个体本身,并不需要接受外部刺激。而这种侵犯行为的内驱力会随着时间慢慢增长。当累积到一定程度之后就要通过适当的刺激,例如争斗来释放。若不释放的话个体就会去攻击一个不适当的刺激物。劳伦兹做过许多关于攻击性的动物实验,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马来猴的攻击性实验。马来猴是一种攻击性较强的不热带雨林生物。在野外的自然环境下,马来猴不会攻击其他种类的。雄性以及自己物种的雌性,只会攻击自己种类的雄性。然而当他把马来猴与其他种类的同性以及自己种类的雌性放在一个笼子里时,然后发现雄性马来猴首先开始攻击在自然环境下不攻击的其他种类的雄猴,假如将其他种类的雄猴拿走,那么雄性马来猴便会开始攻击甚至杀死雌性马来猴。于是劳伦兹提出,侵犯性行为是动物的内在个体需要。正是因为这种需要的不断增长导致雄性马来猴去攻击自然条件下并不是攻击对象的猴子,所以动物的攻击行为是本能且不可避免的。 依据此实验,劳伦兹推测人类的攻击行为其实也是出自于本能,因为在侵犯行为中并不能感觉到经验与学习,人类是有理性的,而侵犯行为是非理性的,促使一个理性生物做出非理性行为,那么背后一定有一种极其强大的因素抑制了理性。⑥而这个因素,就是本能的侵犯行为。 劳伦兹的观点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他们认为仅仅依据单纯的动物实验来推测人类的侵犯性行为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证明人类具有劳伦兹所说的侵犯本能。著名社会生物学家威尔逊对于劳伦兹的本能论批评道:“不能将人类描绘成嗜杀成性的动物,这并不科学。尽管攻击性具有明显的遗传性,但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人类拥有普遍统一的侵犯本能。⑦ 2.习得论 (1)“挫折——侵犯” 论 在1939年,美国耶鲁大学心理学家与人类学家多拉徳、米勒、西尔斯等五人共同在合著的书《挫折与侵犯》中首次提出“挫折——侵犯”的假说。这个观点认为,人类的侵犯行为是因为挫折而引起。书中关于挫折与侵犯的关系指出“侵犯永远是挫折的一种后果”。这句话有两层含义,首先在侵犯行为发生之前必定会有挫折作为前提,其次挫折必然会导致不同形式的侵犯行为。 为了支持这一假说,他们做了一个实验:将一群幼儿分为a组与b组,并将他们带到一间有着许多诱人玩具的房间前。A组幼儿被允许可以进入房间玩玩玩具,而b组幼儿却被禁止进入房间玩玩具,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站在房间外看a组玩玩具,在观看a组玩玩具时,b组幼儿表现出明显的挫折反应:疑虑,焦躁,烦闷,不安,愤怒。而在b组被允许进入房间玩玩具时,b组的幼儿表现出了明显的攻击与破坏性行为,例如将玩具扔在墙上,扔在地上踩等,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a组幼儿平静的在玩玩具。这个实验表明的确挫折引起了攻击行为。 但是,这种讲挫折与侵犯之间关系过于绝对化与简单化很快遭到了质疑。人们可以轻而易举的举出别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攻击性行为的例子,例如挑唆、恐吓、威胁、唆使等都有可能会引起攻击性行为。因此这种观点很快就暴露了其不足之处。 (2)线索唤起理论 线索唤起理论是由著名心理学家伯科威兹提出的。他是在“挫折——侵犯”的基础上,为了弥补这种假说的不足而提出的一种理论。伯科威兹认为,挫折所引起的仅仅只是侵一种侵犯行为的准备状态而已,这种准备状态同样也可以由之前的侵犯行为习惯引起。而由挫折或者侵犯习惯引起的准备状态是一种无方向,未分化的情绪唤起。这种情绪唤起状态需要由外界刺激所提供的线索进而演化为侵犯行为。因为这种理论强调环境线索刺激对于侵犯行为的引起的作用,所以他的理论被称之为“线索唤起理论”。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伯科威兹做了许多实验,其中最著名的实验是这样的:将被试者分为a 、b两组,并且同时让a、b两组的人完成不同的任务。通过人为控制将让a组的人顺利完成任务,而b组的人则屡屡失败,在这里其实b组的人已经具备了挫折的内部准备状态;接着,准备两段不同的影片给a、b两组每组的一半观看。其中a组的一半与b组的一半的人观看的影片是一段中性的影片,而ab两组剩下的人观看的则是一段充满了暴力武打的影片,影片长度一致。在观看影片结束后,试验者要求所有的参与试验者分为甲乙两组,甲组出题考验乙组,而试验者允许甲组在乙组答题犯错时采取一点“惩罚措施”,那就是电击。当然出于人道主义,其实并未真正通电。试验者记录了甲组使用电流的强度与时间长度,发现在一开始做任务失败,观看武打电影的人对答题错误的人实施电击次数最多,电流最强,持续时间最长。也就是表现出了更强的侵犯性。而有趣的是,顺利完成任务与具有挫折准备状态而一同观看中性影片的人以及顺利完成任务并观看武打电影的人在电流强度上却没有什么区别。这个实验说明了具有外界刺激线索而没有内部挫折准备状态不会产生产生攻击行为,同样,具有内部准备状态而外界刺激不同对于侵犯行为的强度也不同。 伯科威兹并不认为攻击行为是人类的本能,也否认了人类具有发泄攻击能量的需要,他认为引起攻击性行为的过程中外界刺激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伯科威兹认为,人类与动物最大的一点区别在于学习在人类的侵犯行为中占有重要的作用。对于人类来说,侵犯性是由先天性与后天学习相互作用的一种极其复杂的函数。显然,伯科威兹的“线索唤起”理论要比“挫折——侵犯”理论更为贴合的去解释人类的攻击行为,他的理论观点也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 (3)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学习理论是由著名心理学家班杜拉提出。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类的包括攻击行为在内的一切社会行为都是学习得来,都是个体通过与外界环境的相互影响,通过模仿、观察他人的行为从而获得。 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班杜拉进行了一系列的试验,其中最有名的是“宝宝玩偶”的试验。首先班杜拉将被实验的幼儿分为a、b两组。事先对两组孩子的自有攻击性进行了检测,接着,将两组孩子分别放在两个房间里。两个房间里摆着相同的娃娃,其中a组会观看成人对娃娃的暴力行为,包括撕咬,猛踹等,而b组则会观看成人对待娃娃的中性行为,即安静对待。接着让两组幼儿开始玩娃娃。观察20分钟,结果记录数据显示,a组幼儿,无论男孩女孩,对玩具娃娃均采取了打骂、摔打、脚踢等行为。无论何种攻击方式都远远超过了b组。这表明了儿童在观看成人 的行为时其实就已经在学习了,将来在某个情景中会表现出习得的行为。班杜拉同时发现,如果受到惩罚,儿童的攻击行为就会显著下降。班杜拉认为,儿童不仅会模仿成人的行为,而且还会发明创造新的攻击行为。在媒体的日渐发达的情况下,儿童会模仿电视、电影中的暴力行为,而且还能在此基础上发明新的行为方式。 班杜拉的理论强调认识过程的重要性,他认为个体所表现出的行为是个体与外界相互作用的结果,他的观点相比较本能说以及行为主义关于攻击行为的学说更为深刻与精确。 由此可见,攻击行为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至今心理学界也没有一个完全一致的答案,未来研究还会继续。笔者认为这种研究时很有必要的,更重要的是研究如何通过有效的手段减少攻击性行为,更对我们研究学前儿童的攻击性行为提供了宝贵可靠的理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