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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现实生活中,与婚生子女相比,非婚生子女所受待遇普遍较低,社会地位无法得到他人认可,甚至在某些方面无法享有本应拥有的权利。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与法律地位,但是这些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我国法律仍缺少具体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条文。比如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制度与监护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以及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虽然在司法实践中有所涉及,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通过了解英国的准正制度、分析德国的认领制度以及借鉴美国取消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二元化分政策,为保护我国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提供一些合理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认领;准正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1 2 非婚生子女的概念及界定-2 2.1 非婚生子女的概念-2 2.2 非婚生子女的界定标准-2 3 我国非婚生子女的法律现状-3 3.1 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较低-3 3.2 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不足-3 4 其他国家非婚生子女的法律现状-5 4.1 英国: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制度-5 4.2 德国: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5 4.3 美国:取消非婚生子女的概念-6 5 完善我国对非婚生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7 5.1 取消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划分-7 5.2 完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制度-7 5.3 完善非婚生子女的监护制度-8 5.4 构想符合我国国情的认领制度-8 5.5 构想符合我国国情的准正制度-9 6 结束语-11 参考文献-12 致 谢-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