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金币:1000 个金币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
转换比率:金额 X 10=金币数量, 例100元=1000金币 | 论文字数:10881 | ||
折扣与优惠:团购最低可5折优惠 - 了解详情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 |
摘要:在晚清法律条例中,出现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项明确规定孕妇不能自行堕胎的相关法律,且较前代更为明细地规定了堕他人胎(即伤害孕妇使之堕胎)的相关刑罚。虽在清代之前的各个朝代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得堕他人胎,且在道义上谴责孕妇自行堕胎的行为。但《大清光绪新法令》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堕胎(包括自行堕胎和堕他人胎)犯法。本文将依据《大清光绪新法令》中关于堕胎之罪的相关条例,以实际案例为基础,逐条分析清代堕胎法设立背后的各个因素,探索堕胎罪设立背后“维护人权”与“巩固统治”的较量,也借此体现有清一代部分社会风貌;并得出“巩固统治”多于“维护人权”的结论。 关键词:晚清; 法律; 堕胎; 人权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3 一、清及清以前堕胎之乱象4 二、堕胎盛行之成因及相关法律应对5 (一)、概述.5 (二)、内因.5 1、不自主的婚姻.5 2、寡妇的窘境6 3、亲属相奸.7 (三)、外因.7 三、新法律的矫正.9 (一)、概述9 (二)、对“帮凶”的打压9 (三)、对公权的褫夺.10 结语.10 致谢.11 参考文献.11 附录.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