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先天素质有不同,但对自尊心的需要是相同的。自尊心是人们要求社会和集体对自己力量信任和对自己人格尊重的一种感情,是自我意识的一种表现。 自尊之心,人皆有之,学困生也不例外。在学困生中,由于得不到信任、尊重,遭受讽刺而觉得丢人、难受,甚至感情上发生剧变,行为上作出反逆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 学困生的自尊心,往往以曲折或相反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表面看,他们缺乏上进心、荣誉感,但心灵深处却希望在同学与教师的心目中得到应有的地。然而,这种希望往往较难实现。于是,他们心理上的自尊与得不到尊重之间的矛盾便产生了。其表现有如下特点:一是多疑害怕。他们由于较少得到老师、同学的尊重,一般都比较敏感、存戒心,处处留意周围人们的言行,细心观察老师、同学对自己的态度,生怕招来不是,恐惧畏缩。二是隐蔽性。学困生心灵深处往往隐藏着难以名状的痛苦,想变好,但又怕老师、同学们不相信自己,所以常常暗下决心,却没有勇气把自己的决心表达出来。三是不稳定性。当他们有了进步受到好评时,就积极要求上进;当犯了错误遭到冷遇时表现为自卑,丧失信心;如果他们的错误得到谅解,又能恢复自信,重新振作。当我们把握了学困生自尊心的这些特点以后,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尤其是他们的班主任,就应该针对这些特点,遵循教育规律,采取适当措施做好学困生的转化工作。 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保护学困生的自尊心,就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转变陈旧的人才观,用新理念来指导教育教学,相信人人都能成材。即使学生此时达不到我们所期望的水平,但学生的成长需要我们精心的呵护和扶植,哪怕是一次次的失误,教师都应宽容学生的失误,加以点拨和指导,帮助学生取得成功。尊重个体差异,一碗水端平,让每一个学生都在平等、和谐的氛围中张扬自己的个性。 “亲其师,信其道”,要真正走进弱势心灵,必须从建立感情入手,以师生之情、朋友之情、亲人之情来对待学生,爱是教育的前提,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而这种爱又必须是真诚的。教师要根据他们的心理特点,给予充分的尊重、理解和信任,保护他们的自尊心,捕捉学困生的闪光点,给予肯定和表扬,使学生形成积极的情感体验。这种积极情感积累有助于在心理上形成良性循环,增强学困生的学习自信心,从而增强学习进取心、竞争力。 课堂上,对学生多进行表扬和鼓励会激发学困生的参与意识。“老师知道你会回答的很好,大胆的站起来!”“你说的真棒,有进步!”“你一定也能做出来,有信心吗?”“你完成的非常好,老师为你感到高兴。”这样一些看似简单,带有鼓励和表扬的话语,使“学困生”从老师那里得到不同程度的期望和关怀,从而产生强烈的求知欲。这样一来,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又怎能不提高呢?课堂中有了他们的积极参与,学习兴趣的提高,成绩也会跟着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