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在我国刑法的确立.doc

资料分类:精选论文 上传会员:狂奔的小猪 更新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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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2015年校园霸凌事件曾“红极一时”,相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铺天盖地地席卷网络,占据了各媒体的头条。在这些案件当中我们发现施害者往往都是年龄低于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这就意味着他们无论从事何种严重的不法行为,最终的处罚结果除了责令家长严加管教和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外都不会受到刑罚的规制,这就使得他们更加胆大妄为。为此,本文拟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相关规定,探讨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在我国刑法的确立,在保证《刑法》原有框架不变的基础上,将上述特殊未成年人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以填补法律的漏洞。本文第一章是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概述,介绍了规则的概念、理论渊源、源起和发展等,使得对规则有初步的认识;第二章是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实证分析,先采用图表的形式来分析现阶段我国未成年犯的特征,再介绍目前我国的法律应对及其治理效果,最后通过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来使得规则最终在我国刑法确立;第三章是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本土化预见,先介绍引入规则应遵循的原则,再介绍引入规则后相关法条该怎样拟制以及这样设计的初衷,最后为使规则顺利运作,立足于未成年犯的特征来说明相关配套措施该怎样去完善。最后一个章节是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司法适用,即通过用设计的有关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法条来解决三个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案例,来说明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确可以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很好的规制,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关键词: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宽严相济;未成年人犯罪;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英美法系;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一、恶意补足年龄规则概述-1

(一)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概念和理论渊源-1

(二)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源起与发展-2

(三)关于“恶意”的概念、认定、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受审能力-3

二、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实证分析-4

(一)现阶段我国未成年犯的特征-4

(二)现阶段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应对措施及其治理效果-7

(三)我国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必要性分析-10

(四)我国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可行性分析-11

三、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本土化预见-12

(一)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应遵循的原则-12

(二)条文设计及其原因分析-13

(三)规则引入后配套措施的完善-15

四、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司法适用-17

(一)案例一:林敏某硫酸案-17

(二)案例二:马一某强奸案-17

(三)案例三:讨粥少年凶杀三童案-18

参考文献: 19

阅读材料20

谢  辞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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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狂奔的小猪 对本文的描述:目前尚未有相关文献确切指明其理论渊源来自于何处,但在翻阅有关刑事责任制度的书籍时发现古典学派的辨认控制能力论与其最为接近。 辨认控制能力论即以普通人正常的身心发育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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