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网络水军”发帖、顶帖,就像开发商雇人排队,通过制造虚假繁荣抬升房价。“所不同的是,‘网络水军’的行为范围更广,隐藏得更深,管理起来更加不易。”虚假的泡沫最终会毁了互联网,普通网民可以被骗一次、两次,十次、二十次,但是最后大家都会明白是怎么回事,干脆什么都不信。这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的形象,使得互联网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降低。针对“网络水军”的现状,改善网络平台,还原自由、平等、开放的公共舆论空间,就必须制订系统规范,提倡行业自律;增强技术手段运用,加大网络监管力度;重塑“把关”功能,提高“把关人”素质,,正确的把握互联网舆论导向,重建互联网舆论导向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 2.1制订系统规范 司法积极介入,无疑是打击“网络水军”的一把利器。国家首先应出台关于健全网络运营监管的法律法规,或将网络领域的相关恶意行为补充在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让虚拟的网络社会有法可依;其次,司法机关要集中力量打击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网络恶性行为,对当事人予以严惩,以起到警示作用。此外,国家应严格把关网络运营商的准入标准,不让一些个人随意进入网络媒体领域,恶意履行新闻媒体监督职能。 2.2提倡行业自律 虽然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等于就不要管、不能管。我们行业协会,理当维护网络纯净、有序、稳定、长效发展。近年来,上海、北京等地在行业监管自律上做了不少创新探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例:2010年,上海开通全国首家“网络社会征信网”,通过政府评价、网民评议和专家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备案网站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对不诚信网站和网民的不诚信行为予以曝光。而在北京,从2006年起,北京网络媒体协会组建了网络监督志愿者队伍,创立了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和妈妈评审团。网络评议会迄今已经举办20多次,对“网络炒家”“网络水军”等现象都进行过深入探讨和研究。这些地方法规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推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成文。 2.3增强技术手段运用,加大网络监管力度 在网络环境中,传播者只要在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便可以把内容直接发布到网上,不需经过任何核实审批。但即使网络发帖、跟帖虽都匿名,现在公安部门的网络监察技术要查到当事人并不困难,一旦网络监管有法可依,个人网络言行对他人造成了实体伤害和损失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是专业“网络水军”成员还是盲目跟帖的网民,都应承担起社会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所以我国需要建立一支技术上过硬、作风上可靠的网络监管队伍,切实落实法律法规的实施,对网络进行严密监控,发现不良信息立即封杀,并能尽快查明源头,严肃处理,有效遏制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蔓延的势头。比如,北京市平谷工商分局已针对网络特点探索监管方式,成功开发出了一套互联网违法信息搜索系统,并将该系统与网络动态监管系统链接,能够在互联网中对辖区企业进行定向搜索,并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违法行为。这无疑对“网络水军”进行了有利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住了“网络水军”的猖狂。 2.4重塑“把关”功能,提高“把关人”素质 在网络上,无论是有心炒作,还是无意之举,在经过某一个网民的发现之后,都有可能被成千上万的网民关注和传播,再加上媒体的跟进和聚焦,从而迅速膨胀成为热点事件。如“奥巴马女郎”、“小月月事件”,不胜枚举。这种现象当然离不开网民的热衷关注,也更离不开媒体的推波助澜。事实上,为了取得一定的点击率,为了博得一定的关注度,媒体也在有意无意地迎合读者的口味,而有的网民也在与媒体的互动中变得疯狂。 面对浩如烟海的繁杂信息,网民迫切需要有人整理和筛选信息,提供有价值的新闻和“议题”。网络舆论导向是否正确的关键依然在人。解铃还须系铃人,作为有责任的媒体,应当说真话敢于监督,做实事关注民生。虽然政府直接“把关”功能在网络信息传播过程中被削弱,但是在网络四通八达的节点上仍存在大量把关人,如网络记者、网络编辑、论坛版主等。总之,在目前网络法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网络新闻媒体人更加需要加强自律,谨言慎行,恪守职业道德,遵从内在良心。网络“把关人”必须提高把关意识,杜绝虚假有害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向网民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网络媒体应明确把关责任和机制,尽量避免由于把关意识淡薄而出现的错误,提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尤其作为主流媒体更应对网络出现的热点话题进行理性分析,不随意转载和跟风报道,以免给“网络水军”形成推波助澜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