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媒体公信力状况堪忧 众所周知,媒体的公信力对于媒体的发展至关重要,媒体公信力是指媒体本身所具备的能够为社会受众所信赖的内在力量。近年来,香港的媒体公信力频频告急,无论是纸媒还是广播电视媒体,纷纷身陷公信力危机。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早在2006年就对香港本地媒体公信力作出过调查,此项传媒公信力调查由香港中文大学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进行,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电话访问近千名十八岁以上香港市民,所问的问题包括“我会逐一读出香港个别新闻传媒机构的名称,想知道你觉得他们有多可信”以及“你觉得整体香港新闻媒介的可信度有多高呢”并打出相应分数,评分幅度由1至10分,统计完毕后算出平均值并标注排名与与往年相比的平均值升降。结果显示在2006年的调查中,香港新闻媒体的整体公信力评分为6.08分,24间传媒机构里只有3家属“良好”评级,获评7分以上。而2001年前则有7家。而24间传媒机构中,除了《苹果日报》,其余评分全部下跌。电子传媒分数跌得最多的是亚洲电视,下跌了1.03 分;报纸方面则是《星岛日报》,下跌0.85分。与1990年、1996年、2001年媒体公信力调查结果相比,创下了历史新低。 尽管2006年以后,香港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有小幅回升,但在最近一次2012年的最新一次调查中可以发现,香港新闻媒体的整体公信力由面临整体下降,市民在这次调查中所给的媒体整体公信力平均分仅仅只有6.18分。个别传媒机构的分数也呈现着不同程度的下降。有明显下跌的机构包括无线电视、亚洲电视、《香港商报》、《苹果日报》、www.eeELW.COM《文汇报》和《大公报》。当然也有为数不多几个机构的公信力评分上升,它们是香港宽频、《英文虎报》和《太阳报》。
香港大学民意网站公布的香港新闻传媒滿意度調查(1993-2009)[ 香港大学民意网站http://hkupop.hku.hk/] 注:绿线为满意,红线为不满意,灰线为对半 另外,根据2012年的香港大学民意机构显示,香港市民对香港新闻自由的满意程度大幅度地回落至2006年的水平,有接受访问的市民认为香港传媒有误用或者滥用新闻自由;对于香港新闻传媒整体公信力的评分就变化不大,评分为6.16,比起6个月前下跌了0.06;对于新闻自由的满意率为54%,下跌了15%。 负责调查的香港中文大学陈韬文教授与苏钥机教授指出,影响传媒公信力的因素有三: (1)传媒类别的差异会造成公信力评分的不同。总体而言,电子媒体相较于传统报纸媒体更具优势。 (2)传媒的内容的不同会影响受众对传媒机构的信任与评价。一般来说,经常报道客观持平、较少煽色腥报道的传媒更为可信。 (3)传媒的政治立场也会造成对媒体公信力的影响。站在香港市民角度报道为归依的传媒机构往往拥有较高的公信力[ 明报,2006年12月29日]。 2.港媒自律的失效和他律的无力 回看香港媒体的公信力近年来的不升反降,如果我们指谪媒体一味播报黄色新闻和煲水新闻是欠妥的,毕竟一些即使以低俗虚假消息为主打的报纸刊物也有严肃对待新闻事实的一面。但是不可否认,港媒公信力普遍下降的背后,引出的一个更大问题是媒体约束的乏力。 (1)自律失效 市场导向及商品化让香港媒体卸下了“包袱”,过度激烈的市场自由化竞争大众传媒甚至开始讲社会责任与专业道德制约弃之一边,为了搏收视率、订阅量而自由发挥,撇开新闻报道本质的客观事实性,根据市场反应随时变动修改播报内容的行为。 在此情况下,市场导向赋予传媒从业者的自由,引发了诸多招人非议的越界行为。 ①混淆真假。近年来不少未经证实的传闻以大标题大篇幅刊登在报纸刊物上或被电台大肆报道。香港传媒甚至呈现出一种只要受众对某事件有浓厚兴趣,就不顾所的消息的正确与否,立刻编辑成文或短片推向市场的倾向。这种做法显然破坏了传媒报道求真的专业原则。 ②混淆对错。当然,传媒工作人员除了求真,还要顾及专业的道德操守,顾及他人正当的隐私权利。一些新闻可能会对个人造成损失的消息,即使真实但若不宜刊登播报或会对社会价值及认知导向产生负面影响,编辑也应该有所克制,三思而后行。香港著名社会新闻学者苏钥机指出:近年香港传媒界出现了一种“但求过瘾,不计后果”的风气。 ③混淆娱乐与新闻。娱乐资讯与新闻事件相互混淆,用娱乐的手法做新闻,又用新闻的手法处理娱乐消息以迎合市场。在一些新闻头版,娱乐绯闻屡见不鲜。甚至电台娱乐资讯节目的主持人往往会和新闻记者追击同一事件,使得严肃新闻与消闲娱乐界限模糊不清。 ④混淆公共空间及私人空间。新闻大多具有公众性,即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才是新闻,个人私事一般不宜用来作为新闻题材,尤其是婚姻感情纠纷,而现在香港“狗仔”娱记俨然成为新闻媒体的主力大军,《壹周刊》、《东周刊》、亚洲电视等大众媒体上绯闻铺天盖地,为了获取一些私人资讯,一些记者不惜潜伏追踪,利用偷拍窃听手段,这样滥用新闻自由的行为不仅把报道有意图地引向深挖私人空间,也改变了新闻公众性的价值观,并且侵犯了很多人的隐私权,丧失了媒体的职业道德。 从上述问题可以看出,香港媒体暴露出的职业操守问题大多是道德层次上的问题[ 陈堂发.《道德的与伦理的:新闻职业操守解读——基于中国内地与香港媒体职业道德比较之维度》.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社会新闻版.2009],从业者对道德的忽视是香港传媒缺乏自律的明显表现。 (2)他律无力 以香港广播电视为例,近年来香港广播电视发展停滞不前,在香港本来可供选择的电视台数目较少,包括无线电视、亚洲电视等在内一共只有两家免费电视台,三家收费电视台,三家收费电视台,一家公营电台和两家商营电台[ 香港立法会.《香港广播业的困局与未来发展的困象》.2010.8]。广管局作为推动香港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机构,拥有执法、发牌等权力,并且如果市民对媒体不满,广管局有责任受理任何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渠道的投诉并对相关电视台进行处理[ 刁仁勇.《香港媒体的监管与自律》.视听界.2005]。然而面对无线电视多年独大以及公众对香港无线电视、亚洲电视的投诉坐视不理,任其自由,甚至对于电视台之间相互的投诉也是肆意拖延。广管局疏于执法导致了香港广播电视业发展的偏离。 再者,面对失实新闻或者低俗资讯,绝大多数香港受众展现出的是一种容忍的态度,生活的巨大压力使得香港大部分的受众迫切需要调节生活的消闲娱乐新闻来放松自我。相较严肃的硬新闻,他们更对富有刺激性、变异性和戏剧性的消息感兴趣以获得感情的宣泄释放。受众群体觉悟不高,使得原本应该担任媒体最常态化监督职责的受众沦为媒体的一味的被喂食者,丧失了有效且广泛的监管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