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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的宪法40条规定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在互联网高度普及的新时代新形势下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网络隐私权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目前学界对网络隐私权界定和定性的几种观点,笔者赞同的观点是,网络隐私权既包含了传统隐私权固有的人格权属性又含有新的财产权属性,是一种复合型人格权。文章还列举了网络隐私权的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隐私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法律保护体系的缺失、互联网行业自律还存在漏洞。最后提出了确定隐私权的独立人格权地位、建立健全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完善行业自律等措施。 关键词: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1 一、网络隐私权的界定-1 (一)网络隐私权的概念特征性质-1 (二)网络隐私权侵权的认定-3 二、网络隐私权立法现状以及存在问题-4 (一)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现状-4 (二)行业自律-6 (三) 存在的不足-6 三、关于完善我国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建议-7 (一)确立隐私权在宪法中的独立地位-7 (二)针对网络隐私权的专门立法-7 (三)设立侵犯隐私权罪-8 (四)完善《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8 (五)完善行业自律-8 四、结论-9 参考文献-10 致谢-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