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金币:1000 个金币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
转换比率:金额 X 10=金币数量, 例100元=1000金币 | 论文字数:9570 | ||
折扣与优惠:团购最低可5折优惠 - 了解详情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 |
摘 要: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所以,它是整个诉讼的核心。而证明标准是法官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达到的证明程度,它是整个证据体系中的关键与灵魂。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成文法体现出来的只有《行政诉讼法》第69条、70条及89条。这几条规定都太过抽象简单,在现代司法实践中很难掌握和运用,容易滋生法官的腐败,比如办理人情案等。 笔者通过对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基本概念的诠释,从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内涵、考量要素及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法律依据作出介绍。针对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探讨,拟吸收其他国家的经验,试图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证据;完善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基本概论-1 (一)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内涵-1 1.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概念-1 2.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特点-1 3.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作用-2 二、国外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适用-3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3 1.实质性证明标准-3 2.专横、任性、滥用自由裁量权标准-4 3.重新审理标准-4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4 三、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存在的问题-5 (一)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过于单一-5 (二)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过高-5 (三) 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未反映出行政诉讼的特有功能-6 四、-完善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建议-6 (一) 多元化证明标准的确立-6 (二) 适当的证明标准的确立-8 (三) 例外的证明标准的确立-8 五、-结语-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