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质化背景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研究.docx

资料分类:法律论文 上传会员:天才(吴) 更新时间:201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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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刑事诉讼法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实现的要求,也是改革现有侦查权的配置模式,突出审判中心地位的需要。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利于实现非法证据的排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同时有利于改变侦查人员的特权思想,使其树立依法取证的意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保证司法公正;有利于排除非法证据,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势必会成为一种趋势。现有条件下,我国逐步建立并推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有其法律基础、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但还存在着影响这一制度建立的一些障碍,需要不断探索,以推动法治观念的更新和司法改革的进展。

 

关键词:庭审实质化、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对策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庭审实质化背景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必要性论-1

(一)对法庭调查及认定证据合法性的作用-1

(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对促进侦查人员取证规行为范化具有重要作用-2

(三)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对提升庭审实质化的作用-2

二、关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问题分析 -3-

(一)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现状简析-3-

(二)现有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证人身份-5

(三)现有立法制度上未限制“情况说明”的使用-5

(四)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启动较为困难-5

三、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所面临问题的解决对策-6

(一)明确侦查人员的证人身份-6

(二)规范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条件与启动程序-7

(三)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侦查人员不出庭作证的法律责任-8

结语-9

参考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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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天才(吴) 对本文的描述:一方面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中心应该是审判,只有经过审判才能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在刑事诉讼的其他任何阶段都不能对上述活动进行过早的判定;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被告人定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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