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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专利法》08年第三次修改后,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标准相应提升,并且关于其抵触申请的制度也随之引入。其主要作用(但不限于)是防止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即重复授权。然而,在专利实务中,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类专利申请类型之间,能否互为抵触申请,则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热议的争端。本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并梳理业界观点和国外学术理论等,对此问题进行探究,并给出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抵触申请; 重复授权; 新颖性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4 二、抵触申请概述-4 (一)抵触申请的内涵-4 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抵触申请-5 2.外观设计的抵触申请-5 3.新旧专利法关于抵触申请的区别-5 (二)抵触申请的意义-6 (三)抵触申请与现有技术、禁止重复授权的区别-6 1.抵触申请与重复授权的不同-6 2.抵触申请与现有技术的不同-8 三、国内司法实践及制度缺陷-8 (一)案例简介-8 (二)赞成派之论述-10 (三)专利法解读与评价-11 四、国外关于抵触申请相关理论-12 (一)美国专利法的规定-12 (二)日本专利法的规定-14 (三)德国专利法的规定-14 (四)其他公约条约的规定-15 五、结论与建议-15 致 谢-17 参考文献-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