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金币:1000 个金币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
转换比率:金额 X 10=金币数量, 例100元=1000金币 | 论文字数:12656 | ||
折扣与优惠:团购最低可5折优惠 - 了解详情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 |
摘要:不动产善意取得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一种特殊保护制度,主要保护无权处分时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在善意取得形成初期,由于商品市场交易简单,交易标的物通常是动产,因而当时的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但随着交易市场的开拓与发展,不动产逐渐涌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导致人们迫切需要法律保护不动产物权的交易安全,于是部分国家通过立法先后确立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我国的不动产善意取得自《物权法》的颁布而确立,《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善意取得可以适用于动产与不动产,且简单概括了3个构成要件,后来2016年施行的《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又进一步补充了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增加了“善意”的判定标准及判断时点,明确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等内容。本文将讨论不动产是否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并结合域内外立法规则,详细阐述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文末也将会对部分争议点进行分析并提出个人观点。 关键词: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无权处分;不动产登记;善意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1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之法概念辨析及制度基础1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概念及渊源1 1、善意取得制度的历史渊源1 2、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及含义2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之冲突2 1、不动产善意取得与不动产公示公信原则之间的冲突2 2、不动产真实权利人与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冲突3 二、域内外立法现状之比较与评析4 (一)域外立法之现状4 (二)域内立法之现状4 (三)域内外立法评析4 三、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设置之权衡4 (一)如何理解交易中的“无权处分”4 (二)第三人交易时应为善意5 1、第三人的主观心理如何界定为“善意”5 2、善意的判定时点及举证责任分配6 3、异议登记的破除效力分析6 (三)第三人以合理价格有偿受让不动产7 (四)交易的不动产合法且已办理登记手续7 (五)交易后不动产已完成变更登记7 四、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之建议8 (一)不动产交易合同是否要求有效8 (二)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8 结语8 参考文献9 致谢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