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金币:1000 个金币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
转换比率:金额 X 10=金币数量, 例100元=1000金币 | 论文字数:13135 | ||
折扣与优惠:团购最低可5折优惠 - 了解详情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 |
内容摘要:因为司法工作人员对正当防卫的防卫意识理解不当,所以行为人对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的防卫通常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本文立足“防卫意识不要说”的观点,提出要认定正当防卫,主观条件是不必要的;用自招侵害理论修正“起因有责”标准;以“紧迫性”标准取代“不得己”标准;在互殴的场合中,也有正当防卫的可能性;事前准备工具的行为,可以成立正当防卫五项主张,试图解决正当防卫就以上问题司法适用的困境。
关键词:正当防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防卫意识不要说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第一章 正当防卫司法适用的困境 1 一、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区分难题1 二、正当防卫与聚众斗殴的界定误区2 第二章 防卫意识的评述3 一、对“防卫意识必要说”的评述3 二、对“防卫意识不要说”的评述及本文立场4 第三章 故意伤害中正当防卫的司法认定标准5 一、“起因是否有责”标准限制正当防卫的适用6 二、“防卫是否不得已”标准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6 第四章 聚众斗殴中正当防卫的认定7 一、互相斗殴的类型及相应正当防卫的认定7 二、互殴的认定8 三、事先准备工具行为的定性9 第五章 认定正当防卫的建议10 一、要认定正当防卫,主观条件是不必要的10 二、以自招侵害理论修正“起因有责”标准10 三、以“紧迫性”标准取代“不得己”标准11 四、在互殴的场合中,也有正当防卫的可能性11 五、事前准备工具的行为,可以成立正当防卫12 参考文献13 阅读资料14 谢辞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