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金币:1000 个金币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
转换比率:金额 X 10=金币数量, 例100元=1000金币 | 论文字数:6974 | ||
折扣与优惠:团购最低可5折优惠 - 了解详情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 |
摘要:我国的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农民出售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国家政策明确规定不允许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房屋。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一致,司法实践中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房屋合同的效力的见解存在分歧,认定该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因为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很有可能存在同样的案件认定的结果却是不一样的。建议相关机关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填补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农村房屋合同效力认定的空白。 关键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宅基地使用权,房地一体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1 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效力认定的困境和司法实践.3 (一)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效力认定的困境.2 (二)相关司法实践.3 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不同观点.5 (一)“合同无效论”.3 (二)“合同有效论”.4 (三)对“合同无效论”和“合同有效论”进行评析.5 四、完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房屋合同效力认定的措施.6 (一)完善有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立法问题.5 (二)放开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控制.5 (三)建立宅基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制度.6 结论.7 参考文献.8 致谢.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