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金币:1000 个金币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
转换比率:金额 X 10=金币数量, 例100元=1000金币 | 论文字数:11156 | ||
折扣与优惠:团购最低可5折优惠 - 了解详情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 |
摘要: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2013年,我国公司法改革,实缴制改认缴制,降低了公司注册成立的门槛,促进了资本的流动。与此同时,新制度也带来新的问题和思考。当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股东未届出资期限,很大程度上威胁了债权人的利益,此时能否要求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以保障债权人利益,对此学界和司法实践中的观点各异。为使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平衡各方市场主体的利益,适用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是恰当的选择。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具有现实意义,但也存在适用困境,需要对其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度构建和完善的建议,以健全落实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关键词:公司法;认缴制;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债权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相关学说和实务观点-1 (一)理论学说观点与分析-1 (二)司法实务观点与分析-3 二、认缴制与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的影响与意义-4 (一)认缴制资本注册制度的现状与影响-4 (二)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内涵与意义-5 三、认缴制下我国股东出资责任制度的困境和缺失-6 (一)缺乏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法律依据-7 (二)未明确催缴主体及其责任-7 (三)缺乏股东出资监管-7 四、构建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的建议-8 (一)加快构建落实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8 (二)我国认缴制度下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建议-9 结 语-10 参考文献-12 致 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