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下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研究.doc

资料分类:法律论文 上传会员:HiYOYO 更新时间: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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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2013年,我国公司法改革,实缴制改认缴制,降低了公司注册成立的门槛,促进了资本的流动。与此同时,新制度也带来新的问题和思考。当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股东未届出资期限,很大程度上威胁了债权人的利益,此时能否要求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以保障债权人利益,对此学界和司法实践中的观点各异。为使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平衡各方市场主体的利益,适用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是恰当的选择。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具有现实意义,但也存在适用困境,需要对其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度构建和完善的建议,以健全落实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关键词:公司法;认缴制;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债权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相关学说和实务观点-1

(一)理论学说观点与分析-1

(二)司法实务观点与分析-3

二、认缴制与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的影响与意义-4

(一)认缴制资本注册制度的现状与影响-4

(二)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内涵与意义-5

三、认缴制下我国股东出资责任制度的困境和缺失-6

(一)缺乏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的法律依据-7

(二)未明确催缴主体及其责任-7

(三)缺乏股东出资监管-7

四、构建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的建议-8

(一)加快构建落实股东出资责任加速到期制度-8

(二)我国认缴制度下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建议-9

结 语-10

参考文献-12

致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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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HiYOYO 对本文的描述:另有司法实践认为股东出资可以加速到期仅存在于破产和解散两种情况。主要理由有:第一,不宜将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扩大解释为包括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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