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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于大数据运用的司法人工智能系统正在逐步运用于司法裁判领域中,从目前司法人工智能系统的实践效果来看,智能辅助系统在简化诉讼流程、提高诉讼效率、为司法决策提供指引等方面有明显的成效。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其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伴随着潜在的风险。因其自身局限性如缺乏感情的计算机思维、面对新型疑难案件的无法理解等致使在司法裁判活动中仅能发挥一种有限的辅助作用,更多的仍旧依赖于人类的理性判断。因此在运用过程中要审慎对待智能辅助系统,确立以人为主导的裁判思想。
关键词: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司法裁判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人工智能进入司法领域-1 二、人工智能辅助裁判的空间-2 (一)辅助司法管理信息化-3 (二)辅助司法裁判智能化-3 (三)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运用现状-4 三、人工智能进入司法的潜在风险-5 (一)预测概率具有不准确性-5 (二)算法不透明减损司法公信力-5 (三)法官的主体地位被削弱-6 (四)智能算法隐含价值偏向-6 (五)司法改革预期效果失控-6 四、人工智能辅助裁判的限度-7 (一)计算机思维与法律思维存在冲突-7 (二)对复杂、新型疑难案件的调控不能-8 (三)人工智能仅是司法裁判的辅助-8 五、人工智能辅助裁判之应用建议-9 (一)明确以人为主导的审判理念-9 (二)明确人工智能运用的领域和条件-9 (三)规避算法黑箱,树立正义的算法观-10 (四)明确人工智能失误的归责制度-10 (五)构建优质庞大的司法数据库-10 六、结语-11 参考文献-12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