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doc

资料分类:法律论文 上传会员:跳跳蛙 更新时间:2024-07-26
需要金币500 个金币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下载论文
转换比率:金额 X 10=金币数量, 例100元=1000金币 论文字数:12300
折扣与优惠:团购最低可5折优惠 - 了解详情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

摘要:21世纪的今天我国的经济发展飞速,社会层面上出现很多新情况,其中离婚率不断上升这一现象表现得尤为突出,很多关于离婚的新情况不断涌现。我国2001年修订了《婚姻法》,虽然其中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但是实行起来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责任主体范围狭窄、适用情形较少、赔偿标准不明确等,这些都是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立法方面的经验,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相关立法。为了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全面发挥,提出以下意见:第一点是:扩大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范围,包括破坏家庭婚姻关系的第三人等;第二点是:扩大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以减少破坏家庭婚姻关系的行为发生;第三点是:尽量统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减小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使不同法官的裁量结果不至于偏差过大。

 

关键字:离婚;离婚损害赔偿;侵权责任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1

(一)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1

(二)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司法现状-2

二、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4

(一)主体范围狭窄-4

(二)法定适用情形过少-5

(三)赔偿标准不明确-5

(四)举证难度大-6

三、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建议-7

(一)拓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范围-7

(二)扩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8

(三)明确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赔偿标准-9

(四)完善举证责任体系-9

结  论-12

参考文献-13

致  谢-14

相关论文资料:
最新评论
上传会员 跳跳蛙 对本文的描述:纵观所有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案件,很少有得到法院支持的,其中原因可大致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家庭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难以得到有过错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然而法......
发表评论 (我们特别支持正能量传递,您的参与就是我们最好的动力)
注册会员后发表精彩评论奖励积分,积分可以换金币,用于下载需要金币的原创资料。
您的昵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