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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为医疗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做变性手术的人越来越多。根据我国禁止同性婚姻的规定,已婚者做变性手术势必会对婚姻关系和婚姻效力以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产生影响。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为空白。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应该让婚姻自变性之日起无效,且区别于无效婚姻的自始无效。在立法上,增加变性事实作为婚姻关系终止的一种事由,财产关系比照离婚进行分割。 关键字:变性;婚姻效力;权利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序言-1 2婚后变性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影响-1 2.1从法律层面上来看-1 2.2从社会层面上来看-1 2.3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问题上来看-2 3婚后变性对婚姻效力的影响-3 3.1已有配偶者变性后婚姻关系自然解除-3 3.2已婚变性人变性后婚姻关系仍然有效-3 3.3变性应作为婚姻关系终止的一种原因-4 3.4已婚者变性后的婚姻可以作为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处理-4 3.4.1作为无效婚姻处理-4 3.4.2作为可撤销婚姻处理-5 4 婚后变性对其他权利的影响-5 4.1对亲权及亲属权的影响-5 4.2对财产权及继承权的影响-6 4.3对生育权的影响-7 5 婚后变性司法实践中的处理-8 5.1司法实践中对婚后变性的婚姻关系的处理-8 5.2 在现有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的解决途径-8 5.3 通过立法来解决婚后变性的婚姻关系的困境-9 6结束语-9 参考文献-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