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金币:1000 个金币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
转换比率:金额 X 10=金币数量, 例100元=1000金币 | 论文字数:7600 | ||
折扣与优惠:团购最低可5折优惠 - 了解详情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 |
摘 要:婚姻包含了夫妻情感、家庭及亲情等许多因素,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离婚又是婚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离婚诉讼中,我国现行《婚姻法》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司法机关判决是否准许当事人离婚的重要标准,涉及到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维系与解除。本文通过对我国离婚的法定理由及立法现状进行分析,从而认识到仅以感情破裂作为唯一标准,并不能概括离婚理由的全部因素、离婚案件举证困难等不足之处,笔者认为应采用婚姻关系破裂说、扩大列举法定离婚理由的具体情形、健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制定明确的分居制度等措施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离婚;法定理由;感情破裂;婚姻关系破裂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1 二、离婚法定理由的演化与发展-1 (一)离婚立法主张的演变-1 (二)我国离婚法定理由的立法现状-2 三、我国离婚法定理由存在的问题-3 (一)感情破裂不足以作为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3 (二)离婚案件举证难-4 (三)离婚法定理由的内容具有局限性-4 四、完善离婚法定理由的思考-5 (一)采用“婚姻关系破裂” 的主张-5 (二)扩大列举离婚法定理由的具体情形-5 (三)健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5 (四)制定明确的分居制度-6 五、结 语-7 参考文献-8 致谢-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