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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试论虐待罪的立法完善.docx
摘要:我国已经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权利亟需得到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了意定监护制度,对老年人权利而言,不啻为一个法律保护的福音。但该项制度针对老年人的养老、陪护和财产处分等诸多重要权利,没有细化,缺乏操作性。本文将从我国老年人权利保护现状、我国监护制度立法现状、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缺陷及完善,以及意定监护制度如何有效应对失独老人和空巢老人养老问题这四个方面,彰显意定监护制度的价值并给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老年人权利保护;意定监护;成年监护制度;、民法典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我国老年人权利保护现状分析1 二、我国监护制度立法现状分析 2 (一)我国法律规定的监护种类及含义2 (二)监护对象扩大化3 (三)监护类型的多元化3 (四)意定监护制度对于解决失独老人和空巢老人养老的意义4 三、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缺陷及完善4 (一)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缺陷4 1. 意定监护制度缺少明确的监护监督人和监督机构5 2. 缺少监护人报酬和清算制度等财产监护规则6 3. 成年监护以行为能力宣告为前置程序的立法缺陷7 (二)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8 1. 明确规定成年人意定监护监督制度8 2. 明确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的主体、生效和终止9 参考文献 10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