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完善.docx

资料分类:法律论文 上传会员:HiYOYO 更新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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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2016年开始试点施行,在2018年作为一项新制度被写进2018新《刑事诉讼法》中,是当前司法改革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然而,在该制度施行的五年里,也暴露出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司法实践中控辩协商机制适用规则不够明确,导致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同时,被害人难以实质参与进控辩协商机制中,其诉求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文章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查找相关文献资料,了解司法实践中的做法,针对该制度立法中的缺陷进行原因分析,最终提出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明确控辩协商适用规则、保障被害人合理诉求等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与方法。

 

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法缺陷;权利保障;程序构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1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概念厘定-3

(一)“认罪”的内涵-3

(二)“认罚”的内涵-3

(三)“从宽”的内涵-4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缺陷-5

(一)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缺乏充分保障-5

1.被告人知悉权保障不足-5

2.律师参与及法律帮助不足-6

3.审查偏形式化-6

(二)控辩协商机制的适用规则不明确-6

(三)被害人诉求保障不足-7

1.被害人诉求无法充分表达-7

2.被害人所获赔偿难以到位-8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9

(一)自愿性缺乏充分保障的成因-9

1.“自愿性”审查标准不明确-9

2.缺乏专门的综合的审查机制与律师参与度不足-10

(二)控辩协商机制适用规则不明确的成因-10

1.缺乏对控辩协商机制的明确法律规定-10

2.缺乏对控辩协商性质的准确定位-11

(三)被害人诉求保障不足的成因-12

1.对被害人的重视程度不够-12

2.被害人参与偏形式化-12

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14

(一)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14

1.建立综合的专门的审查机制-14

2.保障被追诉人的知悉权-15

3.完善值班律师制度-15

(二)完善控辩协商机制的适用规则-16

1.明晰控辩协商的性质-16

2.明确控辩协商的适用范围-16

3.完善控辩协商的对话方式-17

(三)保障被害人的合理诉求-17

1.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17

2.保障被害人参与实质化-17

结语-19

参考文献-20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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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会员 HiYOYO 对本文的描述: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缺陷方面:对于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问题,有学者认为这种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并非绝对的自愿,而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制度化”的自愿,如孔冠颖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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