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对我国立法的影响.docx

资料分类:法律论文 上传会员:HiYOYO 更新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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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经贸合作日益频繁,有关管辖权异议的纠纷不断出现在我国法院中,但我国将协议管辖制度真正写入法律的时间较短,同时对于该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化、概括化甚至狭窄化。而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作为全球首个有关协议管辖和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国际公约,其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管辖权和判决承认与执行上的最新协调意向。因此,本文将以《公约》的具体内容与我国相关立法规定的差别为切入点,深刻研究《公约》对我国立法的影响,在借鉴《公约》和立足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涉外民事管辖权制度的立法建议,从而促进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发展。

 

关键词:《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协议管辖;立法影响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概述-1

二、-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对我国立法的影响-2

(一)-协议管辖的形式要件问题-3

(二)-协议管辖的限制问题-3

1.-专属管辖的范围问题-4

2.-实际联系原则的存废问题-5

(三)-选择法院协议排他性不明确问题-6

(四)-选择法院协议有效性的准据法不明确问题-8

三、-我国涉外协议管辖制度的立法完善-9

(一)-放宽涉外协议管辖的形式要件-9

(二)-增删专属管辖的范围-10

(三)   明确选择法院协议的排他性-11

(四)   明确选择法院协议有效性的准据法-11

四、-结语-12

参考文献-13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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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上传会员 HiYOYO 对本文的描述:由于制定大判决公约的目标落空,为回避争议并尽快通过一个可在全球通行的民商事管辖权和判决公约,《公约》秉持一定的灵活性。从开始的通过明确详细的排除清单来缩小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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